至江陵城南,又东纳入阳水,即江陵县南的北江尚未形成。及魏晋时,江、沱的分流量逐渐趋于平衡,故东晋南朝之际,江又称为外江,沱又称为内江。内江流量增大的结果,沮水下游东折流路被江水劫夺,江水以此紧逼江陵城南,威胁江陵城的安全。东晋时开始沿江北岸创筑金堤,以策安全,同时逼沮南下,形成《水经注》所记载的江陵西南的北江分汊河道。原来江、沮之间的滩地则被水流冲断,形成一系列沙洲,而沮水也改在今江陵西南附近入江。
魏晋南北朝时期,又是江陵以下的荆江统一河床塑造的重要阶段。魏晋时,今石首境内的荆江河段,开始摆脱湖沼区的漫流状态,塑造自身的河床;这时监利境内的荆江河段,仍旧通过云梦湖沼区,尚无独立河床可言,仅有东南方向的大体流路。至南北朝时,荆江河床仍然如此。据《水经·江水注》记载,石首境内的荆江河床形态极为清晰,两岸不但有众多的穴口分流,还有较高爽的自然提供人类定居,江中并有不少沙洲分布;但监利境内的荆江河段,几乎不见任何记载,不但没有城邑,连穴口分流和沙洲也不见记载,这反映了当时监利境内荆江河段横穿云梦泽、尚处于漫流为主要形态的情况。荆江统一河床最后塑造完成,是监利境内云梦泽消失的结果,而这要晚到唐宋时期。
由以上黄、淮、海、江的简单叙述,可以大致明了古今河流的变迁概况,然而与河流比较起来,古今湖泊的变迁尤为巨大,竟至每每有面目全非之处。
魏晋南北朝时,反映湖泊状况最为全面的资料,当推北魏郦道元的《水经注》。《水经注》共记有湖泊500余个,其名称各有不同,据
统计,有湖114,泽100,陂160,池117,淀12,薮11,海7,其它38。实际上,当时许多湖泊还未计入。还由当时比较大的湖泊的古今情况对照,则湖泊变迁之巨大可见一斑。现已堙没或基本堙没的湖泊如:屠申泽(内蒙古磴口县)、芍陂(安徽寿县)、孟诸泽(河南虞城县)、圃田泽(河南中牟县)、黄泽(河南汤阴、内黄一带)、白洋陂(河南杞县)、九泽(山西祁县、介休一带)、王泽(山西新绛县
)、董泽(山西闻喜县)、大陆泽(河北隆尧、巨鹿、任县间)、林台泽(河北魏县、临漳一带)、鸡泽(河北永年县)、天井泽(河北安国市)、夏泽(河北大厂县)、雍奴泽(河北霸州市、天津静海间)、大野泽(山东巨野县)、菏泽(山东定陶县)、雷泽(山东菏泽县)、夷安潭(山东高密布)、都野泽(甘肃民勒县)、泑泽(罗布泊)、居延海(内蒙古额济纳旗)等,现已大为缩小或缩小的湖泊如:洞庭(洞庭湖)、镜湖(浙江绍兴县)、巨淀(清水泊)、震泽(太湖)、参合陂(岱海)、青海(青海湖)、郭薨薮(博斯腾湖)等,彭蠡(鄱阳湖)则现已大为扩大。
四、海岸推移
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基岩岸线变化不大,而一些沙质海岸,受河流、波浪、潮汐等动力作用的影响,岸线较此前此后有所不同。
有关辽东湾顶部海岸线的资料较少。根据今辽宁黑山以南、台安以西、北镇以东的近海地区汉魏时空无城邑的情况,以及晋末到唐初辽东辽西间往返的相关记载,可以推测这一带还是沼泽化滩地。长期的沼泽化,延缓了三角洲的形成和海岸的伸展。辽东湾滨海平原的主要入水道为辽河及大、小凌河,其上源在汉魏时期居住着乌桓族和鲜卑族,他们以游牧为生,原始植被未遭破坏,水土保持良好,河流来沙很少,海岸线因此长期处于较稳定的状态。据研究,辽东湾顶部的古岸线,在今右屯卫、闾阳驿、杜家台、盘山、沙岭、牛庄、大石桥至盖平一线,这一岸线直到十一世纪,仍无多大变动。[15]
滦河三角洲平原海岸汉末三国时在今河北省昌黎北碣石山南附近,曹操曾登临碣石观海。由于滦河入海尾闾在三角洲上游荡不定,根据《水经注》的有关记载,可知当时的海岸线已在今乐亭县治以南。
渤海湾西部岸线魏晋南北朝时期较为稳定,这缘于黄河入海口的南撤。公元11年以后,黄河在渤海湾南部的山东入海,渤海湾西部岩线接受黄河来沙显著减少。在供沙不足的条件下所形成的贝壳堤,北起天津东郊白沙岭、军粮城,向南经泥沽、邓岭子、上沽村、马棚口、歧口、张百河、贾家铺、狼蛇子一线。该道贝壳堤的主体,代表着1500—2000年前的古岸线。[16](P208-210)
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黄河尾闾长期稳定在今黄河口附近,今冀鲁交接处海岸线因此向前伸展较快。《水经注》载五世纪时黄河在今山东博兴、利津间以下分汊,一股东南出,是支津,与济水汇合入海,一股是主流,出东北径直入海。当时黄河口是一个扇形三角洲,三角洲南沿的海岸线与现代相近,三角洲北沿则远在今海岸以内。
苏北海岸线魏晋南北朝时期较为稳定。较为稳定的原因,仍是由于黄河安流于山东半岛北部,及在苏北入海的河流含沙量较少。南北朝时,苏北海岸线的大致走向为今赣榆、连云港市、板浦镇、响水西、云梯关、阜宁、建湖东、盐城、东台、富安、李堡、如东;当时云台山及其周围以及南通市,都仍在海中,为海岛。
长江口南岸沙嘴,从四世纪起,开始向东推进。自孙吴征服山越和晋室东渡以后,由于大量山地得到开发,森林植被遭到破坏,水土流失,加大了固体径流,泥沙逐渐在河水沉积。东晋时期,上海地区的海岸线大致北起娄塘,经嘉定城、南翔、诸翟、莘庄、闵行、南桥、柘林,然后进入杭州湾中的王盘山,再往西则至海盐的澉浦。至于杭州湾的南沿今浙江宁绍地区的海岸,则在现代岸线以南。
五、自然灾害
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界的异常现象给人类
社会带来的灾难。魏晋南北朝时期,自然灾害相当频繁,对此,邓云特有较为全面的说明:“终魏晋之世,黄河长江两流域间,连岁凶灾,几无一年或断。总计二百年中,遇灾凡三百零四次。其频度之密,远逾前代。举凡地震、水、旱、风、雹、蝗螟、霜雪、疾疫之灾,无不纷至沓来,一时俱见。以言旱灾,则二百年间,见于史书者,凡六十次;以言水灾,亦达五十六次。至于风灾,共达五十四次;次为地震,计五十三次,频度亦密;再次为雨雹之灾,计亦五十三次。此外疫灾十七次;蝗灾十四次;歉饥十三次。他如霜雪、‘地沸’,各仅两次,不足述矣。”[17](P13)又南北朝时期,“所见之灾更多。计水、旱、蝗螟、地震、霜雹、疫疠诸灾,总共达三百十五次。以与一百六十九年之数目相较,所超者及一倍以上。如再加以详细之分析,则此一百六十九年中,频数最高者为水旱之灾,计各七十七次;其次为地震,凡四十次;再次为风灾,共三十三次。此外霜雪为灾二十七;雨雹为灾十八次;蝗灾十七次;疫灾亦如之,歉饥十六次。”[18](P15)
以上有关魏晋南北朝灾害次数的统计,是比较粗略的。以地震为例,据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《中国
历史地震图集(远古至元时期)》,有感地震震级等于或超过4又3/4级者,三国时期14次,西晋时期37次,东晋十六国时期50次,南北朝时期95次,合计196次,这远远超过了邓云特统计的93次。
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自然灾害,不仅次数频繁,而且受灾程度往往非常严重。此频繁而严重的自然灾害,加上频繁而严重的人为战争,又往往引起歉饱之灾与疾疫之灾。[19]要之,这是一个天灾人祸并作的时期。而天灾与人祸之间,又往往存在着种种复杂的联系,兹举两例如下。
例一,西晋末年,匈奴刘渊立国于今山西,开五胡十六国局面。刘渊的顺利立国,与山西民户的流失、并进而使当地胡汉力量的对比发生了根本变化有关。山西民户的大规模迁离本土,始自西晋末年,引发原因既有“人祸”,也有“天灾”。“天灾”如元康五年(295),新兴、雁门、太原、上党大风,伤禾稼;永宁元年(301)自夏及秋,并州等地大旱,并引起大蝗。此后至于永嘉,疾疫兼以饥馑,灾害不断。永兴元年(304),刘渊遂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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